科研处工作职责
发布人: 所属部门: 发布时间:2020-06-24 浏览次数:2610
科研处是负责学校科研相关工作的行政职能部门。其主要职责:
1、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各项科技政策,组织编制和实施学校科研的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。
2、组织学校各类科研项目的申报、立项、管理、检查和验收。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重点方向和重大项目进行探索或攻关研究。
3、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及其它有关部门在科技工作方面的联络,及时了解政府主管部门的科研政策与信息。
4、负责学校各类科技成果的统计、鉴定、报奖和汇编;负责学术论文论著的审查、资助与奖励等。
5、负责科研合作方面的业务咨询,指导和开展科研服务。在学校授权下,协调各部门间的科研合作,负责校内外科研信息的收集、整理。
6、组织与协调校内外学术交流、科研科普活动等。
7、负责做好科研工作量化审核工作。
8、承担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